2016年中国联通哈密降噪设备采购及油机搬迁招标
信息详情
1.招标条件
受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哈密地区分公司委托,对其2016年中国联通哈密降噪设备采购及油机搬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
2.1 招标范围:2016年中国联通哈密降噪设备采购及油机搬迁项目。
2.2 建设地点:新疆哈密地区。
2.3 预算金额:16万元。
2.4 工期:2017年3月25日至2017年4月20日。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本项目不划分份额。
3.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合法经营者,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
3.2本招标项目要求申请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报表(2015年);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能够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
3.4自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具有同类业绩1项,合计金额10万元(含)以上,且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限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首未页、合同范围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等实质性内容、执行情况的说明)。
4.信誉要求
4.1 201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涉及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
4.2 2013年至今在无不良记录、未出现过重大责任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
5. 其他要求
5.1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1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
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 各投标人必须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联通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5.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06日至2017年03月11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
6.2 招标文件售价:每投标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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