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过氧化氢对孟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 2017-0185056-FSSH-0003271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2.1 项目概况: 见《烯烃厂过氧化氢对孟烷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2.2 种类及规模: 烯烃厂丁苯橡胶装置用过氧化氢对孟烷 130吨
2.使用功能:见《烯烃厂过氧化氢对孟烷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3.技术标准:见《烯烃厂过氧化氢对孟烷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4.质量要求:见《烯烃厂过氧化氢对孟烷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5.服务: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厂家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问题。
6.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审批通过,具备招标条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可申请投标: (1)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制造商。 (2)产品未在抚顺石化丁苯橡胶装置使用过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最近三年内由吉化研究院或具备同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在相同反应体系(以过氧化氢对孟烷做引发剂、磷酸钾做电解质建立的反应体系)下进行的SBR1500E或SBR1502瓶聚合实验报告,同时还应出具近两年在上述反应体系下同一丁苯橡胶装置连续两次以上的供货证明材料。材料须附有供货合同、增值税发票(原件或原件扫描件),以及加盖用户公章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中须注明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各项信息必须可以进行确认。 3.2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的规定,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3月07日 08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