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赵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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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G235(原52省道)景宁溪口至澄照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15]104号)文件《省发改委关于G235(原52省道)景宁溪口至澄照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大赤大桥施工监控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大赤大桥位于浙江省丽水市景宁县,主要功能是跨越大赤水库。其中水库常水位为157.7m,水库百年一遇洪水位为162.5m。项目设计标准采用二级公路双向双车道的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主桥采用(73+130+73)m连续刚构,大桩号侧设两孔30m连续T梁。主桥主墩墩高63.8m/68.2m,主墩及采用双肢薄壁空心墩,主墩横桥向宽6~9m,纵桥向宽2.5m,双肢矩形外边距为11m,墩顶处设置30×750px的倒角。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1个监测标段。大赤大桥预应力连续刚构施工监控包括以下内容:监控计算、施工计算、数据分析与反馈控制、监控成果。主要监测参数为主梁标高,主梁、主墩应力、位移和温度。
桥梁施工监测服务期:自监控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桥合拢并提交监控总报告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或公路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等级证书(等级证书中须包含拟承担实体检测项目);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的实体检测项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系统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在B级及以上;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3月2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