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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平县2017年建制村通村油路建设项目,已由玉溪市交通运输局以玉交运发 [2016]260号文下达计划。招标人为新平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均来自上级补助、县级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项目施工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合同段 路线名称及里程 等级 招标范围 项目实施地点 工期 预算金额
(万元)
四合同段 米红路;
全长32.9km 均为四级 均为:路基、路面、桥涵工程、安保工程等工程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新化乡 2017年10月30日之前交验 2763
六合同段 宁河路;
全长22.025km 平甸乡 2017年10月30日之前交验 1848
预算总投资 461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三级及以上证书。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公路工程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书在审查时招标人不予认可);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C证)。
3.3申请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专职安全员及被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如发现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专职安全员及被授权代理人不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申请人针对本工程的一切投标行为无效,招标人有权没收申请人的投标担保金,并向核发资质证书的主管部门报告查处。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提出申请。
3.5 投标人不曾受到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市级“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6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3 月 9 日至2017年 3 月 13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