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章丘市曹范镇2016年度贫困村“五小水利”工程已经章丘市水务局、章丘市财政局以“章水【2016】10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章丘市曹范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涉及南横河、赵庄和西徒道共3个行政村。工程主要包括整治水池1座;新建水池5座,新建泵房1座;整治河道0.32km。新建拦河坝2座、跌水1座;新打水井1眼。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工程施工标:章丘市曹范镇2016年度贫困村“五小水利”工程
标段内容:涉及南横河、赵庄和西徒道共3个行政村。工程主要包括整治水池1座;新建水池5座,新建泵房1座;整治河道0.32km。新建拦河坝2座、跌水1座;新打水井1眼。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在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打印的本次投标《信用信息公开证明》. 4.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6.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7.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2、投标人须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能力。
3.3、依据鲁水建字(2014)18号文规定: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报名及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或说明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1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