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
资金性质:自有资金。
简要技术要求:负责为EFP设立以及项目下的首次债券发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该项目包括短期票据和中长期债券,发行人为总行或巴黎分行。发债所适用的境外法律为纽约法或者英国法,发行将采用RegS或者RegS/144A格式。法律顾问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就EFP项目设立、债券发行提供外国法咨询,起草项目下债券及票据发行说明书等发行文件(需同时考虑巴黎分行作为发行人的情况),参加尽职调查,与承销商及承销商律师沟通,审核法律文件,出具外国法法律意见书,以及其他为完成项目设立及债券发行需要参与的工作等;就EFP项目设立、债券发行提供中国法咨询,参加尽职调查,审核债券发行说明书等所有债券发行文件,就债券相关发行文件、相关法律文本等提供中国法意见,就可能涉及的与项目设立与债券发行相关的事项提供咨询以及出具中国法法律意见书等(意见书内容应包括我行发债文件、流程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等方面)。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到2017年3月27日下午16: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