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2017年—2019年注水井洗井施工项目——框架协议
项目编号 2017-0186481-XJYT-0015152
一. 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1)根据采油二厂洗井规划,计划对2017-2019年注水井洗井工作进行3年框架协议。 2017年计划710井次,其中常规洗井工艺490井次,洗井车洗井工艺220井次; 2018年计划780井次,其中常规洗井工艺550井次,洗井车洗井工艺230井次; 2019年计划860井次,其中常规洗井工艺630井次,洗井车洗井工艺230井次; (2)由于项目施工周期短,工作量大,为确保项目正常实施、按期完工,将本工程项目分为以下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工作量:重点围绕六中克下、八区乌尔禾两大重点区块实施,2017-2019年工作量暂定1140井次。 第二标段工作量:六中克下、八区乌尔禾外其他区块实施,2017-2019年工作量暂定1210井次。 (3)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所投标段,但招标单位不排除会依据生产动态等在实施过程中调整工作量可能,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理由对本次招标活动和招标结果提出任何异议 2、服务地点:采油二厂所辖油区。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约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4、项目具体情况见编号为2017-586的招标文件。
根据新疆油田公司《注水井洗井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要求须定期对注水井进行洗井,排出近井地带堵塞物,降低油层污染,冲洗单井管线,降低水质沿程污染,保证井口注入水水质。根据采油二厂洗井规划,计划对2017-2019年注水井洗井工作进行3年框架协议。 2017年计划710井次,其中常规洗井工艺490井次,洗井车洗井工艺220井次; 2018年计划780井次,其中常规洗井工艺550井次,洗井车洗井工艺230井次; 2019年计划860井次,其中常规洗井工艺630井次,洗井车洗井工艺230井次; 由于项目施工周期短,工作量大,为确保项目正常实施、按期完工,将本工程项目分为以下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工作量:重点围绕六中克下、八区乌尔禾两大重点区块实施,2017-2019年工作量暂定1140井次。 2017年工作量暂定350井次,其中常规洗井240井次,洗井车密闭洗井工艺110井次。 2018年工作量暂定380井次,其中常规洗井270井次,洗井车密闭洗井工艺110井次。 2019年工作量暂定410井次,其中常规洗井300井次,洗井车密闭洗井工艺110井次。 第二标段工作量:六中克下、八区乌尔禾外其他区块实施,2017-2019年工作量暂定1210井次。 2017年工作量暂定360井次,其中常规洗井250井次,洗井车密闭洗井工艺110井次。 2018年工作量暂定400井次,其中常规洗井280井次,洗井车密闭洗井工艺120井次。 2019年工作量暂定450井次,其中常规洗井330井次,洗井车密闭洗井工艺120井次。 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所投标段,但招标单位不排除会依据生产动态等在实施过程中调整工作量可能,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理由对本次招标活动和招标结果提出任何异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1.2对于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腐败和欺诈行为,招标人有权根据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宣布投标人不合格; 1.3投标人必须具有经工商部门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1.4 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内容相适应的有效期内的新疆油田公司《油田市场准入证》及《健康、安全与环境(HSE)准入证》。 1.5投标人经济实力较强、流动资金充盈。 1.6投标人应具有与完成本工程相适应的技术水平、人员、施工机械和设备 (容积不小于20方的外排罐车不少于3辆)。 1.7投标人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1.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3月14日 10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