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10万吨活性炭项目已建成准备投运,为了保障现场仪表设备安全运行,确定聘请专业的仪表运行维护队伍协助维护,项目业主“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对现场仪表设备运行维护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服务范围包括:区域内的所有现场仪表设备、火灾报警系统、PLC控制系统、电视监控系统、通讯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有毒有害气体报警系统、计量系统等专业设备的技术服务。
2.1.1所有机组PLC系统维护。
2.1.2 区域范围内仪表及阀门的外送维修,零部件、阀内件的外委加工(材料费除外)。
2.1.3 所有仪表管线及仪表维修的电气焊工作(高压氩弧焊除外)。
2.1.4 气体报警系统维护。
2.1.5 工业电视系统维护。
2.1.6 火灾报警系统维护。
2.1.7 计量仪表的拆装。
2.1.8所有仪表保温伴热的维护。
2.1.9 所有的现场就地仪表。
2.1.10技改技措项目另外取费。
具体服务范围详见技术规格书。
2.2服务期限:三年(第二年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服务质量续签后续合同)。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工业自动化仪表设备生产、仪表阀门检修维护、技术服务以及系统集成等能力,具备通信设备的维护能力;
3.3 投标人须具有在行政许可范围内的检维修项目中获得政府授权的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维修资质证书,在证书有效期内未发生严重的安全、质量事故;
3.4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从事过生产装置仪表自动化设备和仪表阀门检修维修2份以上(含2份)业绩合同,并提供正在服务或已经服务期满的运行单位的生产情况及用户使用证明,包括使用地点、用户名称及电话等;
3.5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体制稳定;
3.6投标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查询对象为法人和法定代表人);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5日起至2017年3月21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