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公告条件
本招标公告项目龙州县金龙镇板烟屯至底叫乘车巡逻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龙州县边防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公告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公告范围
2.1项目名称:龙州县金龙镇板烟屯至底叫乘车巡逻路升级改造工程
2.2项目编号:GXCZZC2017-G2-1021-XY
2.3招标公告内容:龙州县金龙镇板烟屯至底叫乘车巡逻路升级改造(路基、路面、涵洞部分)
2.4建设地点:龙州县内
2.5建设规模:主线长4.39公里,支线长0.61公里,全长5公里;参照四级公路等级,路基宽度5米,全线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说明。
2.6项目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日。
2.7招标公告的范围为: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质量要求:合格
2.9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2.10合同估算价(人民币):约2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贰级(含贰级)以上的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且备路桥类中级职称及其以上资格,投标企业拟使用的项目经理为未承担有在建任务的。
3.3对各标段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无。
3.4本次招标公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C级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2015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43号)及《崇左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5年崇左市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崇交〔2016〕15号)相关规定执行(另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崇左市交通质监站出具的2015年度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没有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还应附上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内)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或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套用证明文件)。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公告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公告文件售价:每本250元(不含图纸资料),文件及图纸资料售后不退。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