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乃河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SDZFYC2017-005 | 招标编码:CBL_20170313_32684796 |
| 开标时间:2017-04-03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 招标代理: | 招标人:彭阳县盛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 投资金额:33500万元 |
彭阳县乃河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乃河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彭发改发[2016]19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彭阳县盛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除申请国家和自治区补助外,其余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彭阳县乃河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彭阳县古城镇小岔村。
2.3建设规模: 水库现状有效库容为1227.25万m?其中已淤积库容1556.85万m?(校核洪水位1783.54),属中型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设计淤积年限20年。新建溢洪道设计最大泄量172.5m?/s。
2.4招标范围:清淤扩容,恢复淤积占用的库容,对坝基、坝体及坝肩进行防渗处理,新建开敞式溢洪道,对原低孔水塔进行维修加固,将原低孔有压泄洪洞改造为无压输水洞,原高孔洪水塔拆除,泄洪洞封堵。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成功完成过类似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固检会【2010】2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报名时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水利专业高级职称证、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班组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检察-院告知函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不清楚或者不清晰视为不合格,招标人或代理人将不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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