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电脉冲解堵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 2017-0188749-CQYT-0005766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017年第十一采油厂电脉冲解堵技术服务属于2017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油水井措施作业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技术服务商为电脉冲解堵技术提供现场施工设备、酸液及技术指导,电脉冲解堵技术是通过脉冲震动与酸液溶解,达到深部增注(解堵)的目的,措施后有效期、配注合格率达到要求。预计工作量为8口井,具体工作量按实际发生为准。 项目地点:招标人所辖生产区域内(甘肃省庆阳市第十一采油厂境内)。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第十一采油厂所辖区域内油水井措施解堵施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及油田技术服务或油气井作业的设计或技术服务; 2.具备有效的石油技术服务类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井下作业、试油、压裂、修井、测井等); 3.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市场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近三年有电脉冲解堵类似技术服务业绩(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及结算单等资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进入长庆油田的供应商、施工商及服务商,均须在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近二个月内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或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不接受单独递交的“告知函”,需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3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