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吉林石化公司氧化锆氧分析器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2017-0188790-JLSH-0005265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详见附件
2.使用功能:详见附件
3.技术标准:详见附件
4.质量要求:详见附件
5.服务:详见附件
6.项目进展情况:具备招标条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制造商。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状态。 3.提供氧化锆氧分析器2014年至今电力行业装置5台以上(含5台)的使用业绩。 核实有效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1)有效证明文件形式:有效销售合同或增值税发票。 (2)有效证明文件内容:有效证明文件中至少应包括: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10万元。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3月27日 08时3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