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海林市2017年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满城村道路工程已由海财发【2017】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海林市长汀镇满城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海林市2017年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满城村道路工程
2.2建设地点:海林市满城村
2.3建设内容:村内道路硬化2公里
2.4投资额: 约71.5万元
2.5计划工期:2017年5月10日-2017年7月10日竣工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4.投标报名
4.1请于2017年3月28日至 2017年4月1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