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及评标办法
本已经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关于S319(新编S313)崇左至水口K50+000~K60+870路面中修工程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桂路养函〔2017〕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龙州公路管理局,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龙州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S319(新编S313)崇左至水口K50+000~K60+870路面中修工程施工路段为三级公路,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龙州县境内,起止桩号为K50+000~K60+870(龙州县勤江村附近~龙州县城附近),路线总长10.87公里。主要技术指标:三级公路,K50+000~K60+870段路基宽度8米、路面宽度7米,设计路面结构为厚3.5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1.5cm热沥青同步碎石封层(两油两料)+平均厚3cm沥青混凝土调平层。
2.2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3 土建工程施工招标的范围包括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本招标路段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量如下列表所示:
合
同
号 长度
(km) 3.5cm细粒
式沥青混凝
土面层
(m2) 厚1.5cm热沥青
同步碎石封层
(两油两料)
(m2) 平均厚3cm
沥青混凝土
调平层
(m2) 沥青路面
热熔
标线(m2)
№1 10.87 78815 78815 1329 889.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乙级资质;各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对各标段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交竣工验收时间在2012年01月01日之后)成功完成过一个10公里(或以上)的三级公路(或以上)沥青路面中修或大修工程施工或成功完成过一个10公里(或以上)的三级公路(或以上)新建或改建(须含沥青路面工程)施工。
(上述业绩中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且要求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查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将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的规定公示中标候选人、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相关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4.2 请于2017年06月01日至2017年06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