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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秀水街(龙江路-锦江路)道路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吉林市秀水街(龙江路-锦江路)道路工程经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17]2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市秀水街(龙江路-锦江路)道路工程经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17]2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吉林市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招标内容:起点龙江路,终点锦江路,城市次干路。道路长483米,红线宽40米,及雨污排水、绿化、路灯、交通工程等附属工程。
2.1.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3、计划工期: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10月31日,总工期:12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有过类似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过类似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监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代表须是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有过类似项目的监理工作经验。
3.3、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施工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投标企业需取得《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表》。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5日16时止。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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