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惠州市公-安局 的委托,拟对 看守所囚服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300-201706-010-0022
二、采购项目名称:看守所囚服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具体需求详见谈判文件要求。报价人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所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交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到报名现场核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报名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和法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06 月07 日 至 2017 年 06 月 13 日 期间(上午09:00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