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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市2017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盖州市2017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辽交公计发[2017]17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盖州市农村公路养护

 1、盖州市2017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辽交公计发[2017]17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盖州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工程概况如下:
2、(1)建设地点:盖州市各乡镇。
(2)资金来源:省投资,项目总投资约667万元。
(3)招标范围:盖州市2017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共划分2个标段,具体如下:
一标段:农村公路新改建(撤并建制村)工程建设计划12项13.578公里;
二标段:农村公路新改建(助推精准扶贫)工程建设计划9项12.274公里。
注:本项目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各标段兼投兼中。
(4)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17年07月04日,竣工时间:2017年10月12日(具体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合格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2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上述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及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质检员证书及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施工员证书及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员证书及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员证书及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标段(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6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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