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山城镇人民政府清真街、镇南路路面维修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以吉财建指[2016]1074号文件批准建设,受梅河口市山城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梅河口市山城镇人民政府清真街、镇南路路面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梅河口市山城镇人民政府清真街、镇南路路面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70627-GC01-G
三、项目资金来源:自筹100%
四、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7 年 6 月 23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23 日,工期 31 日历天;
五、项目内容:本工程为梅河口市山城镇人民政府清真街、镇南路路面维修项目。详情请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为1个标段,项目资金已落实。
六、合格竞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6 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七、获取谈判文件办法:符合上列条件的投标人可从 2017年6月9日起至2017年6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