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的委托,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委外催收(县区)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LXZB17-080
二、招标内容:
1、贷款催收、清收等相关业务(本项目业务范围:庄河、瓦房店);
2、本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或逾期账款提醒公司,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含)万元的一般纳税人;或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资质,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含)万元的一般纳税人;
2)近三年(2014年01月1日至今)具有和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贷款催收业务的类似项目业绩;
3)外地投标人须在大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7年6月9日起至2017年6月15日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