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仁化工有限公司水合肼装置副产盐水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14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先对该项目的土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2.2建设规模:年处理量31.6万吨水合肼副产盐水土建工程施工,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2780.44平方米,共5层,总高34米,钢框架结构。
2.3本工程招标共1个土建施工标段。
2.4招标内容:新疆新仁化工有限公司水合肼副产盐水处理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土建部分的全部内容施工(包括土建部分的外围护结构、基础、筏板、设备和钢结构基础螺栓预埋、现浇楼板和部分屋面及施工图纸的水、暖、消防、电工程(工艺包安装内容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外省企业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 2017 年_6 月_15 日至_2017 年 6 月 22_日,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_时至 19: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未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