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炼油厂15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多功能金属钝化剂代储代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017WSHWZ(G)-030
一、招标条件
本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15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多功能金属钝化剂代储代销技术标准及质量参照技术规格书,交货地点为乌石化,供货期:二年。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3.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供应商准入证的供应商;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5.供货方必须提供五年内不少于三家多功能金属钝化剂在中国大型炼油企业原油一次加工能力不低于600万吨/年,催化加工能力不小于100万吨/年的使用或试用的总结报告(报告必须包含装置加工能力、
使用时间和应用效果等);供货方并提供上述合格企业中每家不少于1年的使用业绩(相应的业绩凭证包括供货合同或供货合同发票(投标书中需提供复印件,需携带原件在评标过程中备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 2017-06-15 10:00:00 至 2017-06-20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