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受委托,对2017年度梅陇镇社区综合保险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具有独立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二)必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有在本市开展相关保险业务资格,并以其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或同级机构)的名义投标和承保;(三)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四)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五)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六)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详见备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7年度梅陇镇社区综合保险采购
2、招标编号:SHXM-12-20170607-07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7-6320201,12-17-6320301,12-17-6320401,12-17-6320501,12-17-63206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闵行区梅陇镇所辖范围内的2017年度梅陇镇社区综合保险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金额:85万元投标上限价:83.8525万元
5、交付地址:闵行区梅陇镇
6、交付日期:一年
7、采购预算金额:850000(国库资金:85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功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6-14 12: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7-05 09:30:00截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7-05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7-05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