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四公局南沙中交明珠国际北地块项目工程钢材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2017-06-16
招标编号:NSXM-GCFA-2017-06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 招标人:-
资金来源: 商业融资
1、招标条件:
1.1现对工程所需钢材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具备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工程概况:
南沙中交明珠国际北地块项目工程占地面积约53772㎡,地上容积率:≤3.5,总建筑面积:270118㎡。
整个项目包括甲级写字楼、平层商务公寓、LOFT公寓、办公独栋及公馆等。A-10公馆及A-9办公独栋,地上3层,建筑总高度最高18.3m;A-1~A-3、A-7~A~8共5栋办公独栋,地下一层,地上3层(局部4层),建筑高度最高22.5m;A-4~A-6共3栋,地下两层,地上3层,建筑高度最高22.5m;LOFT公寓(B-1、B-2)地下一层,地上10层,建筑总高度51.5m;C-1、C-2平层公寓地下二层,地上30层,建筑总高度99.3m;C-3甲级写字楼地下二层,地上35层,建筑总高度151.0m。
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 钢筋 的供货、装卸、运输以及其它一切相关服务。本次招标总量为 7500吨,具体采购规格清单和供货期见招标文件中的招标物资清单。
4、投标人资格及强制性条件:
4.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生产厂家须具有省(部)级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证明书,经销商须须取得生产厂家的委托书。
4.3参与投标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
4.4具有3年以上的类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经历;
4.5生产供应能力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
4.6在近五年内无产品质量或产品供货方面的诉讼案件;
4.7在房建施工行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4.8所供材料品牌限定为:广钢、韶钢、鞍钢、首钢、宝钢、武钢(武汉钢铁公司)、沙钢(江苏沙钢集团)、柳钢(广西柳州钢铁公司)、涟钢(湖南涟钢集团)、包钢(包头钢铁集团)。
4.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0银行资信良好。
时间:2017年06月 16 日 08 时至 2017 年06月19日1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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