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吉林九台农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用房厨房设备招标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筹资金,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九台农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用房厨房设备招标;
2.2 招标范围:厨房设备招标;
2.3交货地点:净月生态广场东侧南环城路与和融路交汇;
面 积:922.95平方米;
2.4工期:以实际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6本项目采购的具体技术指标及性能参数规范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的代理经销证明;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具有类似项目经验一项及以上;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注:a.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b.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1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所投产品的代理经销证明(代理商提供),以上证明材料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7年7月10日9时00分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