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无锡神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脱硝催化剂用钛白粉采购买方为无锡神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自筹 ,招标人为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204967。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无锡神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脱硝催化剂用钛白粉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无锡神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货物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204967。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附件)。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脱硝催化剂用钛白粉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产品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涵盖本招标物资(钛产品); (2)投标人在近2年内不曾在其承接的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其承接的合同被解除;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3)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三年(2014-2016年)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4)投标人具有半年及以上的电厂脱硝用锐钛型钛白粉销售业绩,且2016年至今销售业绩不少于1000吨,至少提供与两家及以上催化剂厂家签订的有效合同及联系方式;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发生过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行为; (6)不接受国内制造厂的代理商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网上购标请于2017年06月16日 09时00分至2017年06月23日 16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