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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北下行到发场增设停车防溜器工程物资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洛阳北下行到发场增设停车防溜器工程物资采购项目已由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

 1招标条件

洛阳北下行到发场增设停车防溜器工程物资采购项目已由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电务分公司委托,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洛阳北下行到发场增设停车防溜器工程物资采购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DHJ-201707-ZB01
招标物资:详见招标物资一览表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交货地点:项目施工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 2资质要求: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三证合一;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中铁铁路产品认证(CRCC)目录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属于原铁道部行政许可认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 3生产供应能力:满足交货期要求。
3. 4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5-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3. 5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投标产品近五年内的业绩,并提供不少于一个及以上同类产品在铁路系统的销售合同或记录,并需提供使用单位出具的正常运行的报告。
3. 6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
3.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未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
3. 8其他要求: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处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履约评价中禁止投标期内的企业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7 年6月19 日16:00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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