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MD2017-157
一、招标条件
受驻马店市正华置地城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就金山路、竹沟路、纬九支路、纬八路、纬十一路、文明路道路工程和竹沟路桥、纬八路桥桥梁工程勘察设计及图审单位项目二标段施工图审查(二次)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金山路、竹沟路、纬九支路、纬八路、纬十一路、文明路道路工程和竹沟路桥、纬八路桥桥梁工程勘察设计及图审单位
2、工程地点:驻马店市金山路、竹沟路、纬九支路、纬八路、纬十一路、文明路道路、竹沟路桥、纬八路桥等
3、项目概算:项目总投资2.8亿元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及内容:
二标段:金山路、竹沟路、纬九支路、纬八路、纬十一路、文明路道路工程和竹沟路桥、纬八路桥的施工图审查,包括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对勘察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认真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建设程序所需要的备案工作。
7、施工图审查周期:自收到施工图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
8、质量要求:二标段施工图审查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施工图文件审查规定及国家技术标准。
9、本项目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标段:施工图审查标
1、企业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施工图审查机构一类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市政基础设施】。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工程系列城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需提供本人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4、企业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接过项目总投资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施工图审查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5、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1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