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QH17-32-zb2076
1. 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本完善马坊小区居住环境工程、开发区综合楼工程园林景观绿化项目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以市发改备字(2009)055号和宁开东管经备(2010)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本次划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完善马坊小区居住环境工程、开发区综合楼工程园林景观绿化。
2.3 建设规模:完善马坊小区居住环境工程园林景观绿化项目:景观面积约9400㎡,其中包括绿化种植、地面铺装、水景、梁架、景观亭及配套小品设施等;
开发区综合楼工程园林景观绿化项目:景观面积约2300㎡,其中包括绿化种植、地面铺装及配套小品设施等。
2.4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
2.5建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和民和路延伸段以西、昆仑东路以南用地范围内
2.6计划工期: 按合同约定执行
3.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2014年-2016年有3项(含3项)以上、在海拔2000米以上、单项合同600万元以上项目业绩,(投标时一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是指甲乙双方订立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以上资料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单独密封,和其他要求提供的原价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若无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则视为无效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具备一级建造师
并具备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6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经理),
(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要求审核原件且能够真实反应该项目经理姓名,
否则不予认可)。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投标人还须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企业备案报告登记书》。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5投标人需具备检察-院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无不良记录查询结果》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此项须提供原件,复印件无效)。
3.6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不可参与此次投标。
3.7养老保险:提供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人代表)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缴费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以上缴费证明需提供2015年6月起至今至少连续一年。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或由劳动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
3.8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作出不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相应的承诺。
3.9无农民工工资拖欠证明(格式自拟)。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06月16日至2017年06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