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罗田县錾子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已依法组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罗田县。计划工期:6个月。
本工程划分2个标段:
第1标段:罗田县錾子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第2标段:罗田县錾子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
(5)外省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必须是本企业在湖北省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上建立的信用档案中登记的人员;
(6)拟任本合同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执业证书);
(7)近三年来(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及以上水土保持的施工业绩;
第2标段: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本合同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4)投标人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
(5)近三年来(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监理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括总公司与分公司联合投标。
3.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
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