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东风东关棚户区改造工程古城区景观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东风东关棚户区改造工程古城区景观工程,包括 园区道路铺装、地形塑造、绿化栽植、给排水、照明及厕所、茶室、廊架等单体工程及小品工程,总投资约1000万元(详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 、建设地点:临沂市兰山区解放路与沂州路交汇处东北角。
4 、工期:日历天数60天。
5 、质量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即投标人应处于正常的营业状态。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并有意投标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于2017年6月20日下午17:30时前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代理服务28号窗口办理报名及资格预审事宜,并进行网上报名。只有资格预审合格、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办理投标资格预审手续:
1 、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 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 、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 、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劳务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6年全年度至近期、需明细到个人、证明原件留存,缴费记录网上可查或投标单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公司到人社局查询投标单位社保,否则不予认可),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 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 、 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技术成员须提供资格证件、身份证、劳务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6年全年度至近期,需明细到 个人 ,证明原件留存,缴费记录网上可查或投标单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公司到人社局查询投标单位社保,否则不予认可),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园林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执业证书、印章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项目经理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
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格证件审查后暂押,未中标单位的开标定标后返还,中标单位待工程完工后返还。
七、招标日程安排
1 、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6月16日-2017年6月20日,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00,过时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