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江门市江海区绿化管理所的委托,对 城市绿地市政化管理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704-201705-000003-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城市绿地市政化管理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401,293.19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完工期:
1、名称:2017-2021年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城市绿地承包管养项目(采购编号:GDHWJH-2017-001)。
2、目的:城市绿化养护。
3、承包管养区域:
A包组:金瓯路绿化承包管养项目,包括金瓯路(港澳码头至江门水道)主干道的三条绿化带及两侧临时绿地,绿地面积约28.94公顷、行道树1388棵。
B包组:江海区主次干道绿化承包管养项目,包括江南文化广场、市住建局对面绿地、江海路(白水带牌坊至外海大桥)、江南路(江海路至蓬江桥,含桥头两侧绿地)、富华路(即江门桥侧)、连海路(江海路至金瓯路)、外海光博路(江海路至中华大道)、城轨站周边、胜利南路(江南路至金瓯路,含桥底绿地、人行道两侧绿地、两侧斜坡绿化)、东海路延长线(金瓯路至高速出入口)、蓬江河南岸景观带(东华桥至江门桥)。绿地总面积约25.09公顷,行道树951棵。
包组A:¥ 8054817.14元(人民币捌佰零伍万肆仟捌佰壹拾柒元壹角肆分)(含税)
包组B:¥7632315.10元(人民币柒佰陆拾叁万贰仟叁佰壹拾伍元壹角)(含税)
4、绿地承包管养年限:
A包组: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为准)。
B包组: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绿化工程或绿化养护的类别。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未显示具体内容的,投标人需自行打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体公示信息平台网上公示页(加盖公章)。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5、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法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及现场技术负责人(从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计)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放入正本)。如不能提供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否决其投标。(详见《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5月8日印发)。[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
6、提供投标人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自公告发出之日前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个人社保缴费清单。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6月15日 至 2017年06月21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