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业务经营用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云建招字【2017】第218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昆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昆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业务经营用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货物的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
二、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云建招字【2017】第218号
2.2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昆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业务经营用房18、20、21、22、23层办公家具采购,采购清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3 本项目共分1个包,投标人需对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2.4 交货期: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最短交货时间,但不得超过合同生效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天。
2.5交货方式:现场交货(落地交货)。
2.6交货地点:昆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业务经营用房(昆明市北塔路七彩俊园3幢),用户指定地点。
2.7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6000万)或等同资金的不同币种;
(2)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通过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通过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并在有效期内、通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认证);
(3)持有国家商标注册证;
(4)近三年(2014-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5)具有国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材料检验报告;
(6)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后由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投标人能独立完成本项目涉及内容的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需提提供近3年(2014年1月)至今单笔合同不低于400万元(含400万元)以上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至少1项;
(8)在昆明市内设立分支机构,可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注:如在昆设立常驻办事机构即维保售后服务单位,提供双方签订维保协议及相关营业执照副本、房屋租赁合同或自有房屋产权证。
3.2.2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包含500万)或等同资金的不同币种;
(2)具有货物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或长期代理协议;
(3)所代理产品的货物生产商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①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6000万)或等同资金的不同币种、②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③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④通过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⑤通过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并在有效期内、⑥通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认证)、⑦持有国家商标注册证、⑧具有国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材料检验报告;
(4)近三年(2014-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5)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后由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投标人能独立完成本项目涉及内容的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需提供近3年(2014年1月)至今单笔合同不低于400万元(含400万元)以上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至少1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9日起至2017年06月23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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