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城南新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临时便道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二、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城南新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临时便道工程。
2、工程地点:城南新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
3、工程规模:投资额约48.4万元。
4、工期要求:10日历天,具体日期服从邀标人建设工期要求。
5、质量标准: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临时便道施工结合正式道路建设。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本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如下:
内容为城南新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临时便道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邀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本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投标报名,中标后不得转让与分包;
5、邀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6、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7、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8、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一切地方矛盾均由承包人自行协调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考虑到投标报价当中,发包方不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22日9: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