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钢筋)采购招标公告
2017-06-20
招标编号:CR24(2017)-NXDQ -WZCG-001
开标时间:2017-06-2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铁二十四局浙江工程有限公司永康市南溪大桥项目经理部的自购物资(钢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永康市区东南区域,是四环线跨越南溪的控制性工程,桥梁工程包括主线桥与慢行桥。其中主线桥全长267m,主桥为(108+80)m独塔双索面钢箱梁斜拉桥,全宽40m;西引桥为2×25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东引桥为单跨25m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引桥全宽33.5m;慢行桥全长149m,采用异形钢箱连续梁桥,标准宽度6.5m,至桥塔处扩大到11m。
2.2招标内容:
2.2.1.招标内容:钢筋。
2.2.2.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2.2.3.招标数量及交货期:招标数量(见招标邀请函附表1);交货期:2017年6月至工程结束;交货地点:永康市南溪大桥施工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3.1.1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1.3生产厂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铁路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4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5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1.6投标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己获得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7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被列入中铁二十四局《不诚信当事人名单》及其上级单位列入《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3.2具体要求:
3.2.1投标人是钢材生产厂的,生产商注册资本金必须在10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在1000万人民币及以上;生产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9日至2014年6月22日,每日上午9 时至11时,下午14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