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明月湖公园整体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 |||||||||||||
建设单位 | 扬州市邗江区市政建设管理处 | |||||||||||||
工程地点 | 邗江区明月湖公园 | |||||||||||||
工程概况 | 建筑规模 | 工程造价 | 约 5995.54万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结构类型 | / | 层数 | / | 监理合同估算价 | 约 140.78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要求 | 同施工工期 | 最大跨度 | / | |||||||||
预计开 工日期 | 2017年 7月,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 |||||||||||||
招标内容范围 | 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企业资质类别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具备监理综合资质 | ||||||||||||
要求总监资格等级 | 市政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其它:①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或在手工程情况符合扬州市相关规定。 ②投标人须为经办人、项目总监正常办理社会养老保险。 ③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资审方式 | 资格预审 | |||||||||||||
投标保 证金 | 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要求在资格预审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保证金缴纳说明详见扬州工程信息网http://www.dlztb.com//招标公告栏附件 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 | |||||||||||||
投标登记截止时间 | 2017年 6月 27日 | |||||||||||||
投标登记方式 | 投标人自行网上投标登记 | |||||||||||||
审查文件获取方式 | 完成投标登记后,自行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 ,并实行网上资格预审 | |||||||||||||
资格 审查时间 | 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预审 ,资格审查时间为 2017年 7月 5日 9: 30 。各投标单位请于 2017年 7月 5日 9: 30 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
资格 审查条件 |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项目总监资质证书; 4、总监信用管理手册。外地投标单位须在扬州市建设局登记备案( 7、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投标报名项目总监及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近六个月( 2017年 1月~ 2017年 6月)的个人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8、投标人应提交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打印的)截止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9、投标保证金收据; 具体内容详见扬州工程信息网http://www.dlztb.com//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 | |||||||||||||
评标细则 | 监理大纲 20分,检测设备 5分,服务承诺 5分,总监答辩 10分,项目监理机构与人员 35分,投标单位监理业绩和社会信誉 10分,监理取费 15分,满分为 100分。 | |||||||||||||
1、本工程不接受《
2016年度扬州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和个人报名;
2、投标登记前各单位应登录网站:
http://www.dlztb.com///,点击“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自行维护本单位的相关资料。用户名为本单位的全称,初始密码为
11111。企业库中没有的单位可自行注册维护相关信息,注册时用户名请使用单位全称。数据库维护操作指南可到
http://www.dlztb.com///的下载园地“扬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自行下载。
3、投标登记前完成
CA认证和电子签章锁的扬州地区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标登记,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上传,资格审查合格后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招标控制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指南可到
http://www.dlztb.com///的“下载园地”的“扬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里下载。
4、各单位应于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工作,否则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申报地点: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
(本市施工企业
)联系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编辑:ch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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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