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光纤槽道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17-06-21
开标时间:2017-07-0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60万元
比选公告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比选。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2017年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光纤槽道采购项目。
1.2 项目规模:预算60万元(不含税)人民币。
1.3 项目实施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
1.4 项目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1.5 到货时间:接到采购订单10天内到货,送货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1.6 比选范围:本项目采购规格为200mm*100mm的光纤槽道,划分为二个份额,份额一为银川市的设备到货,预算为40万元(不含税)人民币;份额二为石嘴山、吴忠、中卫和固原的设备到货,预算为20万元(不含税)人民币。
1.7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2、 资格审查方式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参选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的单位。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参选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须提供:国税登记证副本中加盖相关戳印一页的复印件;如参选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3 制造商:本次比选只接受原制造商。
2.4 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2.5 业绩要求:参选单位须具备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产品(光纤槽道)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金额页、签章页等;若是提供框架协议需同时提供订单,以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复印件,原件备查。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8 参选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最近三年产品有重大质量问题的;
6)近三年有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截止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若本项目的参选人数量不足四家,则本项目比选失败。
3、 项目报名与比选文件的获取
3.1请参选人于2017年6月21日至 2017 年6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