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环高速公路青峰段限价安置房低压改造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2017-06-22
1.招标条件
本重庆三环高速公路青峰段限价安置房(胡豆坪农民新基15﹟、16﹟楼)低压改造用电工程已批准建设, 资金来自永川区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永川青峰镇胡豆坪农民新村。
2.2工程规模:本工程为重庆三环高速公路青峰段限价安置房低压用电改造工程,包含土建、用电安装等工程。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提供的施工图包含的工程项目和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
2.4对于投标单位开标前不到现场踏勘、不看施工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2.5本工程用地和矛盾纠纷协调由中标方自行与所在村社、涉及的相关当事人进行协调处理。
2.6标段划分情况:共1个标段。。
2.7计划工期:日历工期3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专业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专业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本单位机电工程专业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证书。
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当日将该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交招标人保存,保存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保存期间,招标人有权对相关证件进行再次复核,复核结果效力运用与招标现场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严禁转包、分包、卖标,施工期间,招标方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现场核查,对于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人书不一致的,视为中标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按相关违约规定处理,并提请相关主管部门将中标企业纳入不诚信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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