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浙江江山供电公司生产办公用房围护分系统钢化雨棚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1.本
国网浙江江山供电公司生产办公用房围护分系统钢化雨棚维修项目招标
已由浙电后勤【2017】170号,衢电经研字【201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国网浙江江山市供电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省公司专项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衢州供电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
本项目
施工投标。
2.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2.1
根据高检会〔
2015
〕
3
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2.2资质条件:
2.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2.2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3江山市以外企业已完成进江备案登记手续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
2.4信誉要求
①、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②、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
④、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2.5安全质量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特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一的;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未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截标时间:截标时间
2017
年
07
月
13
日
上午
9:00
(北京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应在
2017
年
07
月
13
日
上午
9:00
(北京时间)前,在下述地点递交: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编辑:ch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