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质检用高纯气体年度框架(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ORG160120170619-001
一、招标条件
本 2017年质检用高纯气体年度框架(公开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高纯空气(试剂) 99.999%,高纯氮气(试剂) ≥99.9995%,高纯氩气(试剂) 99.999%,高纯氦气 99.999%,高纯氦气(试剂) 99.9999%。
规格及型号:详见《技术规格书》附件。
数量:高纯空气(试剂) 99.999% 40L/瓶,估算量:50瓶;高纯氮气(试剂) ≥99.9995% 40L/瓶,估算量:160瓶;高纯氩气(试剂) 99.999% 40L/瓶,估算量:480瓶;高纯氦气 99.999% 40L/瓶,估算量:200瓶;高纯氦气(试剂) 99.9999% 40L/瓶,估算量:20瓶。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交货要求:在交货期内根据买方生产实际情况,以实际订单数量为准。
2.2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高纯空气(试剂) 99.999%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内《压缩空气》,高纯氮气(试剂) ≥99.9995%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内《超纯氮气》,高纯氦气(试剂) ≥99.9999%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内《超纯氦气》。
2.3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之内分批到货。
2.4交货地点: 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化工库。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贸易商(注册资金要求制造商5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和贸易商200万元及以上);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股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相关网站信息核实);
5、一个制造商针对同一,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投标,否则均取消投标资格。
6、在大庆炼化公司被取消准入资格或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06-23 08:00:00至 2017-07-03 23: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