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聚结分离滤油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HB-170031-076。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聚结分离滤油机;数量:两套,包括配套备品备件,具体供货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代理商在开标时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2所投标产品必须为进口品牌,2014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2个同类产品配套业绩,其中必须具备哈汽、东汽、上汽至少一家汽轮机厂的配套业绩。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4投标人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建设中,无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3.5投标人在近5年(2012年至今)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6投标人在近5年(2012年至今)内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约违法诉讼等行为;
3)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4)没有河北建投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8日,每日(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