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体育场、体育馆供热制冷用房和柴油发电机房建设项目经临州发改社[2016] 575 号、临州发改社[2016] 796 号文件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强电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临夏体育场、体育馆供热制冷用房和柴油发电机房强电项目施工
二、建设单位:临夏市体育局
三、工程地点 : 临夏市南龙镇妥家村
四、资金来源:申请国家投资和自筹等多渠道解决
五、概算投资:490万元
六、工程概况:本次招标内容为临夏体育场、体育馆供热制冷用房和柴油发电机房室外电缆工程,机房及设备平台地基换填处理工程,柴发机房地基换填处理工程,临夏体育馆供热制冷机房项目10KV配电工程配电室电气及土建部分,插接箱电气、土建及线路部分。
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7 年7月 —2017 年9月
十、对投标单位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十一、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施工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考核证、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测员,机械管理员)资格证,(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投标单位未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投标(省外企业参加投标报名必须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 2016 】 20 号)文件要求做好企业信息登记),各投标企业提交检察-院预防处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三套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 年6月22日至 2017 年7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