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 泸州云龙机场35千伏变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泸市发改行审【2015】6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泸州云龙机场空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泸州云龙机场空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泸市发改行审【2015】6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泸州市泸县云龙镇、太伏镇
2.2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4 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35千伏变电站一座,永利110 千伏变电站云龙机场 35 千伏间隔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石洞110 千伏变电站云龙机场 35 千伏间隔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叁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的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格为牵头单位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 23 日至2017年 6月 27 日18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