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大连市公司灭火器材维修采购公告
2017-06-22
一、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大连市公司
二、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大连市公司灭火器材维修采购
三、供货期:30个日历天
四、投资总额:约11万元
五、交货地点:大连烟草本部、北京街办公楼、物流中心、金州分公司、旅顺分公司、普兰店分公司、瓦房店分公司、庄河分公司等。
六、招标范围:中国烟草总公司大连市公司灭火器材维修采购,主要包括ABC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器箱、自救呼吸器、灭火毯、应急灯、消防水带(含水枪及附件)、消防斧、消防锤等采购维修。(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三级(含临时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消防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3、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2014年6月起,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注意:1. 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要求: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资质原件、消防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原件、企业业绩原件及上述报名材料准备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代码证副本),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九、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6月22日8:30时至2017年6月28日16: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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