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林州市临淇镇等两个镇土地(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第一年度监理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林州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林州市临淇镇等两个镇土地(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第一年度监理;
2.2招标编号:LCGG-2017-67;
2.3采购编号:GC-2017-070 ;
2.4项目区概况:项目区位于林州市南部,总共涉及临淇镇、五龙镇2个镇。本年度实施片区主要为五龙镇的栗家凹村、岭南村、罗圈村、上庄村、石官村、西蒋村、阳和村、渔村村八个行政村,建设规模1108.49公顷。其地理坐标介于北纬35 ?44?10??—35 ?47?21??与东经113 ?53?19??—113 ?57?41??之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五个方面;
2.5建设地点:林州市五龙镇;
2.6计划工期:随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7招标范围:林州市临淇镇等两个镇土地(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第一年度所有施工及设备购置安装工程的监理;
2.8质量:合格,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监理,确保工程各阶段的预定质量目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具备四项资质其中之一者)甲级或综合监理资质;总监需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于本单位),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自颁发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证书之日计算),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河南省土地整治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细则》规定,投标人信誉度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降为B级及以下的或处于“限入”处罚期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①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委托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16日—6月22日17时00分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