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属富川瑶族自治县国际慢城建设项目已由富川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富发改投资【2017】7号、【2017】3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富川瑶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待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国际慢城建设项目(一期)及其配套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FCZJZB2017服字05号
建设地点:富川瑶族自治县境内
建设规模:交通路网建设(通景公路(车行道)、自行车道、游步道),配套设施建设(立新农场(慢客中心、停车场、服务驿站),富川瑶族自治县生态高值农业科技示范园(园林景观服务区、农业种植区、道路工程、水域整治、湿地恢复、现代化育苗工厂等农业展示用房,其中现代化育苗工厂建筑面积约9600㎡及其他辅助用房建筑面积约4224㎡),环境提升工程(横塘湿地景区建设、神仙花海景区),2017年富川瑶族自治县生态乡村(上虎头村)旅游扶贫建设项目(新建建筑物建筑面积约2300㎡、破损简易建筑拆除面积约2000㎡、古建筑改造修复面积约2000㎡、道路面积约31000㎡、广场面积约1100㎡、停车场面积约800㎡、新建绿化面积约30180㎡、改造绿化面积约12000㎡、围墙700m)休闲旅游标识系统建设等。
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人民币约肆亿玖仟壹佰壹拾柒万陆仟元整(¥49117.60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720天(日历日)。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并经审计工作完毕之日止。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招标范围:对项目概况描述范围的建设项目进行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服务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综合监理或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3.2 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近年(2013年12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标之日止)有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项目系指①单项合同价达人民币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和②单项合同价达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①、②两样均须满足,但可为不同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实地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22日至2017年0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