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城南新区道路大、中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城南新区道路大、中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设计服务的投标。
二、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设计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城南新区道路大、中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2、工程地点:城南新区 。
3、工程规模:城南新区道路大、中修改造(景观大道、胜利路、戴庄路、新盐道、步湖路、聚亨路、海潮路、鹿鸣路等市政道路大中修,完善戴庄路污水管道及慢车道)工程的地质勘察、设计服务,工程造价约 4000万元。
4、质量标准 :中标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成果文件(含设计方案及满足实际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等)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并确保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工程造价指标须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中标设计单位编制的概算须满足盐城当地部门审查要求且须符合总平设计及整体规划要求)。
5、设计阶段划分及时间要求:方案确认后 5个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成果 ,初步设计确认后 10个日历天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成果。具体服务周期根据业主施工计划调整。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服务工作完全结束之日止。
(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设计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本次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城南新区道路大、中修改造(景观大道、胜利路、戴庄路、新盐道、步湖路、聚亨路、海潮路、鹿鸣路等市政道路大中修,完善戴庄路污水管道及慢车道)工程的地质勘察、设计服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注:投标单位若无工程勘察资质,中标后勘察工作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并在签订分包协议前报发包人认可。)
2、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 6个月(例:如开标日期为 2015年 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 2015年 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缴纳的养老保险原件 (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证明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出具 )。上述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注: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若投标单位为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