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建设项目来宾市河南工业园新科路工程已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来发改投资【2014】113号、来发改投资【2015】102号文批准建设,本次招标的项目为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招标,招标人为来宾市河南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35%和6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来宾市河南工业园新科路工程监理
项目建设规模:道路全长3269.398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等。主要设计指标:道路红线宽度40米,设计行车速度50公里/小时,机动车道为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5286.311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720日历天。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质量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来宾市河南工业园新科路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等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内容的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上述施工监理内容均包含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监督管理及现场组织协调。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书,符合桂建管(2011)8号文要求(即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或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3个的),还需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持注册在本单位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员2名(持注册在本单位的监理员证)。区外企业还须自行承诺项目总监在广西行政区域之外无在监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