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17-FZSG156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投标人注册所在地进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而上述相关证照已按规定合并的,须提供合并后的证照。(2)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a.投标人2015年度或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投标人代表须在社保证明材料中)
预算金额:32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22日 15:00 至 2017年06月29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