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编号:WHFSD-GS2017-009
一、项目概况:
武汉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穿越汉口中心区、武昌中心区,沿城市南北向客运走廊布设,连接王家墩CBD、武昌老城区、武昌火车站与南湖花园,实现汉口中心区与武昌中心区的快速直达联系,并沟通了北部和南部两大新城组群,引导城市南北新城组群发展、支撑城市CBD建设。一期工程线路长30.85公里,全地下线,设站19座,包含换乘站10座,最大站间距3440米,最小站间距858米,平均站间距1688米。
武汉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主线起自汉口后湖北三环以北、府河以南的三金潭,止于武昌徐东大街梨园。线路经宏图大道、中一路、黄浦大街,在建设大道路口斜穿赵家条地块后沿永清街、芦沟桥路至江边,在长江二桥上游芦沟桥路附近穿越长江;越江进入武昌后,沿团结路前行后穿越省储备局三三七处地块转行至徐东大街,沿徐东大街至梨园。除三金潭车辆段及出入场线为地面线外,其余正线全为地下隧道工程。
武汉市轨道交通阳逻线(21号线)是市郊铁路,主要承担新洲区与武汉市中心城区客运交流的作用。线路途经武汉市江岸、黄陂和新洲三个区,共设车站16座,一段一场,其中地下站6座,位于江岸区,高架站10座,位于黄陂区和新洲区。阳逻线在武湖泵站河以东、汉施公路以南地块设武湖停车场,在新洲倒水河西侧、汉施公路以北设倒水河车辆段。控制中心设于武湖站旁,为轨道交通10号线、18号线、阳逻线、22号线4条线共用。全线新建2个主变电站,分别位于武湖停车场和施岗站附近。
二、采购内容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武汉市轨道交通7、8、21号线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一标段项目采购物资计划一览表》
三、技术要求:
1、采购物资名称及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1.1执行标准:国标
1.2当国家和行业标准有变化时,按新标准规定执行。
2.报价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2.1报价人应保证供应材料的质量可靠,随货提供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和合格证。
3.合同交货计划
2017年7月,按采购人要求交货。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采购人签约时提供。
4.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4.1报价人交付的物资应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4.2报价人应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5.质量保证期:
5.1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5.2质保期到期不能免除报价人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
四、报价安排
(一)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询价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
2.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3.报价物资须具有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试验报告;
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询价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5.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二)报价说明
为采购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单价、运杂费。报价人应按询价公告要求完成报价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
(1)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2)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经济可行的前提下,投标人应优先采用铁路运输方式。
(3)其中,出厂单价、运杂费金额以报价人 “投标物资报价表”为准。在合同履行完成前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否则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询价通知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6月23日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