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采油厂王南作业区计量器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757704
开标时间:2017-07-1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
资金来源: 其他
第一采油厂王南作业区计量器具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TC-1757704
一、招标条件
本: 第一采油厂王南作业区计量器具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种类及规模:计量箱240套,智能旋进流量计31套(含17%增值税、管理费、车辆费用及利润等其他费用) 主要工作包括通过电量、伴生气或天然气采集器收集现场电量和气量,建立通信通道传至站控平台,实现能耗数据的数字化功能。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完成能耗监测点相关设备装置安装,完成调试,并具备投用条件。
2.2 使用功能: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2.3 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2.4 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 服务地点:长庆油田第一采油厂区域。
2.6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投标企业应为招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供货贸易商(生产厂家及其授权的供货贸易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按围标串标否决其投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 500 万元(含)以上,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3.3投标人应提供一份计量器具销售的业绩,招标人不接受未经现场使用的新产品;
3.4进入油田的供应商、施工商及服务商,均须在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近二个月内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或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不接受单独递交的“告知函”,需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9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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